註冊時間: 2008年 4月 20日, 23:35 文章: 683 來自: 帶刀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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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背景】 810年代的希爾戰爭跟梅茵蘭革命結束後,因為在戰爭中有大量的平民、戰俘跟無辜者死去,使得世界諸國震驚,爾後世界諸國決定抑制其無益的苦難和禁止高殺傷兵器的使用,同時也為了解決國際爭端、改善戰地傷者與維護戰時的人道措施,將散存於世的戰爭規則和慣例集合編篡成約。
隨後,諸國便在帝國城市海瑟簽訂了海瑟公約。
海瑟公約於850年代起草,855年正式生效,每5年簽約國都會在海瑟開會討論換約事宜。所有簽約的國家跟地區必需制定充足的法律,當海瑟公約被侵害時必須使其成為嚴重刑事罪行進行審判。
【簽署狀況 - 967年】 風硝世界90%的國家都已經簽署。
【海瑟公約的十位主要提倡者】 道林親王(梅菲斯特帝國) 羅爾夫.克勞耶爾(梅菲斯特帝國) 安.克勞耶爾(梅菲斯特帝國) 庫爾.涅茲克.馮.萊登諾伯爵(漢密斯王國) 亞歷山德.伊姆雷.帕洛亞辛大公(王聯) 亞爾.安德拉希公爵(潘提那) 喬治.克拉克(沙諾和聯邦) 阿托拉斯(聖克勞茲) 貝格薩歐男爵(蔓沙尼亞公國) 呂隆光(央帝國)
【主要條約 - 967年】 第一公約: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,以及戰爭開始的外交公約
第二公約: 中立國和人民在戰時的權利和義務公約
第三公約: 關於陸戰法規和慣例公約
第四公約: 關於戰爭中平民保護公約
第五公約: 關於戰俘待遇公約
第六公約: 關於難民申請政治避難的公約
第七公約: 關於戰時藝術品與古蹟的文化保存措施公約(仍有國家未簽署)
第八公約: 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兵員境遇公約
第九公約: 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兵員及遇船難者境遇公約
第十公約: 禁止使用在人體內易於膨脹或變形的投射物(仍有國家未簽署)
公約之附加議定書: 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 保護非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
僅提出,尚未受到各國公認跟生效的公約:
關於中立國在海戰中的權利和義務公約(未生效) 關於違禁藥物的公約(未生效) 關於戰爭開始時敵國商船地位公約(未生效) 關於商船改裝為軍艦公約(未生效) 關於建立國際法庭公約(未生效) 關於敵方情報人員的處置公約(未生效) 關於敷設自動觸發水雷公約(未生效) 關於戰時海軍轟擊公約(未生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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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urfürst von Si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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