曦國待審議草案
曦國配點
工業
★★★☆☆
冶金
★★☆☆☆
化學
★★★☆☆
物理
★★☆☆☆
航空
★★☆☆☆
造船
★☆☆☆☆
車輛
★★☆☆☆
軍火
★★★☆☆
民生
★★☆☆☆
曦國政體
中央
在近代蕭氏曦國建立之後,在承襲原整體的基礎上,進行了重大改革並頒布『太初令』這一憲法性法令,史稱『太初革新』。『太初令』規定曦國政體為中央集權制政體,皇帝享有國內最高權力。在『太初令』的背景下。曦國大量任用功臣派和海歸南人,裁汰冗官冗員,廢除郡國兵權。雖然北人和部分地方豪強對此頗有怨言,但在強大的整編新軍支持下,革新正逐步深入。而實打實的革新政策也逐漸籠絡了中下層階級。
在皇帝下有三相,即:提舉參議院使(左相)、提舉政務院使(內相)、提舉眾議院使(右相)。
參議院參議主要是開國功臣派代表,目前共有十三人。參議院是曦國大政的決策機構。
政務院下設有百官諸局,是曦國行政執行機構。院使由皇帝任命。
政務院系曦國政務執行機構,政務院長及兩員副使由皇帝任命。
眾議院系曦國立法機關,成員是地方主官之外的地方官。由於中央既定的豪族抑制政策,尚未令其行使全部職能,僅具議政功能。院使由皇帝任命。
吏部:主管中央及地方官吏任用、考評、升遷、察舉。一直以來都是最強勢部。下設:考評局、檔案局、察舉考試局、俸祿厚生局、查訪糾察局。
戶部:主管全國財政,是九部中的強勢部門之一。下設租稅局、海關局、國稅局、稽查局、國債局、審計局、度支局、出納局、統計局、造幣局
工部:『太初革新』給這個傳統的部門賦予了新的重要使命。改造後的工部下設農商局、工業局、鐵道局、礦業局、電信局、海事局、建設局、書記局、會計局、設計局、倉所局。
刑部:統轄各級檢察院和裁判院。裁判方面採用三審制度。分別為縣裁判所、郡裁判局、國家裁判院。國裁院上有最高裁判院,負責司法解釋和憲法相關訴訟。
禮部:主管教育、宗教事務。統轄全國學校、寺院。下設學政局、宗教管理局、考試局、檔案局、留學管理局。學政系統分為鄉勸學、縣督學、郡學政、巡查學政、大學政。宗教系統分為鄉監事、縣監事、郡監事、巡查監事、宗教管理局長。
陸軍部:『太初令』新設部門,統轄全國陸軍。
海軍部:『太初令』新設部門,統轄全國海軍。
外交部:『太初令』新設強勢部門,下設東洋局、神州局、王聯局、南方局、使領局、條約法律局、禮賓局、翻譯局、檔案局。
內務部:『太初令』新設部門,九部中強勢的部門,下設勸農局、郵遞局、地理局、土木局、警察局、会計局。
地方政治
曦國地方政治為郡縣制,地方統治結構為道、郡、縣、鄉、里五級。道长官为都督,郡長官為郡守,縣長官為縣令。『太初令』規定分封體系中,侯伯子男四等封邑多為小縣、鄉。王公封邑多為郡、縣。中央政府在封邑中設相,比照同等郡縣鄉進行管理。除地方稅作為俸祿外,其他稅收上繳中央。